9月股民维权月报:7家公司领证监会罚单 “北交所股民索赔第一案”迎进展

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上线以来共接到近6万4千条股民维权单,领证9月平台律师接单量近400单。监会进展9月,罚单、所股及共3家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赔第行政处罚方面,案迎、月股、民维民索、权月及“海航系”旗下ST海航、报家北交、的调查事项取得进展,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值得关注的是,因诉讼时效起算点出现新变化,据律师不完全统计,下列15只股票诉讼时效将于2022年底前到期,受损股民须抓紧起诉
3家公司涉嫌信披违规遭立案
9月,共有3家上市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分别为恒宝股份、江苏阳光及*ST海伦。
9月2日晚间,金融科技类上市公司恒宝股份公告收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在公告中,恒宝股份并未披露涉及信披违法违规的具体事由。不过,恒宝股份曾有过信息披露违规的不良记录。2022年4月29日,恒宝股份披露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2022年5月10日,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对恒宝股份发出《监管函》。经查,恒宝股份持有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102%股权。2021年2月26日起,一卡易时任管理层与恒宝股份存在纠纷,导致恒宝股份对一卡易及其子公司的印章、证照、财务、资产等失去控制。直至2021年4月1日,恒宝股份才发布《关于对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失去控制的公告》,公告子公司失控事项,一卡易自2021年1月1日开始不再纳入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
对此,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分析指出,恒宝股份本次遭证监会立案调查,可能与子公司失控信息披露违规有关,也可能涉及其他新的违法事实。证监会对恒宝股份的立案调查结果预计可能会在一年内落地。
9月14日,江苏阳光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而在此次遭证监会立案调查前,江苏阳光曾于2022年5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证监会查明江苏阳光存在:一、2021 年半年报、三季报存货披露不准确;二、财务核算不规范导致披露的部分财务数据不完全准确;三、公司2013-2020年定期报告中未披露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的向你公司无偿转让“阳光”牌商标的首发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的三项违规行为。对此,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暂定:于2022年9月14日之前买入江苏阳光,且在2022年9月1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江苏阳光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9月19日,*ST海伦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表示,在*ST海伦的立案告知书中,并未明确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具体事由,认为可能与公司并购标的深圳连硕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惠州连硕科技有限公司自2016年起涉嫌虚构收入、利润,以及涉嫌存在套取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行为有关。暂定:在上市后至2022年9月19日期间买入*ST海伦股票,且在2022年9月1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
“海航系”多家公司收证监会罚单
9月,有7家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罚单,具体包括*ST必康、ST澄星、胜利精密、*ST辅仁及同属于“海航系”的ST海航、ST基础、ST大集。其中,*ST必康、*ST辅仁被处罚事宜和未按期披露2021年年报有关。
9月,海航系旗下ST海航、ST基础及ST大集陆续收到证监会罚单,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公司的违规事项均主要事涉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证监会查明的违法事实说明:ST海航、ST基础、ST大集在财务资金管控方面缺乏独立性,其与相关关联方的资金往来、签署对外担保合同等,均在海航集团组织及操控下完成。由此导致上市公司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定期报告重大遗漏,未及时披露关联担保。
9月14日,ST澄星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这已是ST澄星领的第二次罚单,多位律师表示,“第二轮澄星股份投资者的索赔将启动。”
证监会查明,澄星股份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主要事实如下: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关联交易未信息披露。2020年,澄星集团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非经营性占用澄星股份资金累计发生37.54亿元,累计归还16.5亿元,期末余额为21.04亿元。该资金占用占澄星股份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高达788.39%。澄星股份在经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交易所监管问询后,仅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澄星集团对澄星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未按规定在2020 年中期报告和相关临时报告中予以披露。二、未按规定披露相关诉讼、仲裁信息披露违法行为。2021年4月10日之前,澄星集团隐瞒相关诉讼、仲裁事项,导致 2020年6月至 2020年12月31日期间,澄星股份有4起诉讼、仲裁累计涉案金额 8418.24万元,在达到披露标准后未履行临时报告披露义务,也未在2020 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9月22日,胜利精密收到来自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年胜利精密发公告称,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智诚光学73.31%股权,将智诚光学纳入2015年合并会计报表。然而,随后被曝出该并购标的存在财务造假行为。经查明,2016年至2018年,智诚光学通过虚开主营产品销售发票、虚假销售原材料,未及时入账原材料等方式,虚増营业收入、虚减营业成本、虚增利润总额,导致胜利精密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构成了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情形,中国证监会对胜利精密及相关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值得注意的是,胜利精密股票索赔案诉讼时效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8日,受损投资者须抓紧起诉。
“北交所股民索赔第一案”迎进展
9月,“北交所股民索赔第一案”迎来了新进展。因控股股东及实控人违规占用资金,被投资者提起索赔。投资者汪某的代理人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近日收到了北京金融法院送达《裁定书》,驳回生物谷的管辖权异议申请。律师指出,目前,已有投资者将生物谷公司、控股股东金沙江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林艳和以及保荐机构国新证券,列入被告名单,要求他们赔偿投资者损失。
此外,一审方面,广州中院对一批索赔案件下达了一审判决,根据法院一审判决书,*ST文化可以的索赔时段为:于2017年4月11日至2019年4月30日之间买入*ST文化,且在2019年5月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文化的索赔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二审方面,9月6日,虚假陈述案二审开庭,该案为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案。投资者代表人律师之一、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称,目前距离本案索赔时效届满只剩最后两个月,暂定:在2017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19日期间买入辉丰股份股票,并于2018年4月1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 此外,据代理律师李鸿杰表示,股民向索赔维权案已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一审阶段,深圳中院判决被告在扣除系统风险因素后赔偿原告方投资损失。索菱股份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要求二审法院对原告投资者的损失计算还要再扣除非系统风险,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相关文章
- 来源:经济参考报“当前外贸中小企业面临多重挑战,数字化转型需求迫切。各方面要综合发力,推动中小外贸企业抓住机遇,加快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周平军在发言中提出。2025-07-06
本周创投圈回顾 | 德尔科技跃升“超级独角兽” 新疆首支百亿产业引导金落地
编辑整理:shu、杨晨本周2022年09月16日-2022年09月22日)国内创投圈共发生121起投融事件,环比上升68.06%。其中,86起事件披露了融资金额,总融资额超94.00亿元。投融资回顾融2025-07-06谷歌Pixel 7/Pro手机售价和配色曝光,起售价约4234元
IT之家 9 月 23 日消息,谷歌宣布将于北京时间 10 月 6 日 23:00 举行新品发布会,推出 Pixel 7 / Pro 系列以及多款配件新品。今日,有消息人士曝光了谷歌 Pixel 72025-07-06-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随着能源结构的改变,世界汽车制造业正迎来大变局。正在合肥举办的2022世界制造业大会特别开设中德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论坛活动,吸引、蔚来、、大众安徽以及众多汽车零部件厂商、金融投资机2025-07-06
- 11月21日,尽管面对高瓴系清仓式减持压力,股价仍然一度走出了“准地天板”的气势。最新公告显示,高瓴系股东抛出了清仓式减持计划,有意减持其合计持有的良品铺子5.56%股份。11月21日一早,良品铺子股2025-07-06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9月2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一、自2022年9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5-07-06
最新评论